1.除持外交、公务普通护照者及因亲属去世等人道或紧急情况外,所有签证申请业务以户籍所在地管辖领馆的签证申请中心申请
2.本领馆管辖区域: 陕西省, 甘肃省, 宁夏自治区
3.申请上述以外的签证, 户口所在地不属于本馆管辖范围时需同时提交以下选一
4.近6个月显示在陕甘宁消费记录的信用卡、储蓄卡的银行流水帐单、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、陕甘宁地区的居住证(该证签发日期需满3个月)、外国人则可提供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居住许可等证明材料
5.外国人则可提供剩余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居住许可等证明材料
6.在我馆申请2次以上签证并访韩者及多次签证持有者免交居住证明
■按签证种类划分申请领馆
1.商务(C-3-4,C-4)签证: 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
2.留学(D-2及D-4-1)签证: 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领馆或者最终学历学校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
3.需要确认所属公司的签证: 在公司所在地管辖领馆申请
※ 其它种类的签证申请人: 请参考签证所需材料的[签发对象]
■签证发给认证书持有者可以在全中国内的领馆申请
1.因公护照 : 由省市外事办公室向本馆申请
2.因私护照 : 由个人或指定代办机构向签证申请中心申请
1.申请对象:需要有曾经使用该类型签证访问韩国的记录。
2.但是, 加急签证在审核过程中由于补资料,确认事实等原因会延长审核时间,这种情况下加急费用不予退换。
■证件照要求
1.近3个月以内拍摄的2寸(3.5x4.5)白底照片
<예시>
■原件及复印件需要同时提交的资料
1.护照首页(有换发页面需要同时提供),身份证(正/反面))
2.户口本,结婚证等
3.不能提供原件的资料(如公证书等)
※ 申请时原件确认之后,返还原件
单次 (90天以下) | 单次 (90天以上) | 两次 | 多次 | 团体 | |
一般 | 280 | 420 | 490 | 630 | 105 |
加急 | 420 | 560 | 630 | 910 | 140 |
■无论签证种类,签证申请中心代办手续费为每件120元人民币
■本馆除了上述手续费以外不接受任何额外费用,请勿相信非官方指定机构(与指定代办社或者旅行社的手续费无关)
本馆签发规定标准根据大韩民国出入境管理法执行,主要拒签原因如下:
■禁止入境者
■递交资料中包含假资料或者跟事实不一致的资料
■证明不了跟邀请人的关系以及无法递交相关资料
■联系不上邀请人或者邀请方
■入国目的不明确(有非法滞留或非法劳动的可能性)
■无法确认入国目的真实性或陈述与事实不符的情况
■其他不满足签发条件
■申请人无法明确阐述入国目的以及停留时间,无法提交证明无非法滞留可能性相关材料的情况下,以以上规定为依据拒签
■拒签原因无法通过电话或邮件查询,请通过本馆官网"签证申请结果查询"确认。
■即使已取得签证,如若不符合允许入国要求时,在韩国机场有被拒绝入境的可能。
■签证被拒2个月之后可以重新提交申请(结婚签证6个月),若有人道主义事由等需入国的情况下,可提交签证申请。
■申请签证所提交材料不予以退还
■请通过本馆官方渠道(官网,电话,邮件)进行业务咨询,通过其他机关,机构,网站获取的信息视作无效
■签证结果为拒签,本人取消,申请多次只取得单次签证的情况下签证费不予退还
■签证后期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,需要时要求申请人进行面签
■请注意,签证申请表误填或提交虚假材料会对签证审核产生影响
■邀请函中需包含邀请目的,被邀请人信息,停留时间,邀请方信息(担保人/负责人联系方式)等内容,若信息不明确会导致签证审核推迟,邀请函2张以上的情况请在每张邀请函上盖章或签名
■若出现对使馆职员说脏话,恶言侮辱(大声),施暴,威胁或投掷物品,施加不当压力等情况时,最长可限制三年间的签证签发。
■另外,在申请签证的过程中陈述虚假事实,提交伪造或虚假文件的情况被发现时,最长可限制三年间的签证签发
■大韩民国出入境相关问题资讯网站以及联系方式
■网址 하이코리아 (hikorea.go.kr) - 右上角点击“中文“ 电话(韩国) +82-1345
■其他情况咨询电话: 电话 : (029)8835-1001,电子邮件 : xian@mofa.or.kr